一(yi)般厂家在生(sheng)产
304不锈钢管过程中有一个长度的参(can)数填写(xie),那么交货状态下钢(gang)管的(de)长(zhang)度你了解多少呢?而管材交货长度又称用户请求长度或合同长度(du)。国标中对304不锈钢管交(jiao)货长度有以下几种规则:
1、通常长(zhang)度 又称非定尺长度,凡不锈钢制品管的长度在规范规(gui)则(ze)的长度规模内并且(qie)无固定长度请求的,均称为通常长度。例如结构管规范规则:热轧(揉捏、扩)钢管3000mm~12000mm;冷拔(轧)钢(gang)管2000mmm~10500mm。
2、定尺长(zhang)度(du) 定尺(chi)长度(du)应在通常长度范(fan)围(wei)内,是合同中请求的某(mou)一固定长度规范。但实践操作中都(dou)切出肯定定尺长度是不大可能的,因此标(biao)准中对定尺长度规定了允许的正偏差(cha)值。 以结构管标准(zhun)为:生产定尺长度管(guan)比通常长度管的成材率(lv)下降幅度较大,生产企业提出加价要求是合理的。加价幅度(du)各(ge)企(qi)业不尽一致,一般(ban)为基价基础上加(jia)价10%左右。
3、倍尺长度(du) 倍尺长度应在通常长度(du)范围内,合同(tong)中(zhong)应注明单倍尺长度及构成总长度的倍数(例如(ru)3000mm×3,即3000mm的(de)3倍(bei)数,总长为9000mm)。实际操作中,应在304不锈(xiu)钢管总长度的基础上加上允许正偏差20mm,再加上(shang)每个单倍尺长度应留切口余量(liang)。以结构管(guan)为例,规定留切(qie)口余量:外径≤159mm为5~10mm;外径>159mm为10~15mm。 若标准中无倍尺(chi)长度偏差及切(qie)割余量(liang)规定(ding)时,应由(you)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。倍尺长度同定尺(chi)长度一样(yang),会给生产企业带来成材率大幅度降低(di),因此生产企业提出加价是合(he)理的,其加价幅度同定尺长度加价幅度基本相同。
4、范(fan)围长度 304不锈钢管范围(wei)长度在通常长度范围内,当用户(hu)要求(qiu)其中某一固定范围长度时,需在合同中注明。例如:通常长度为3000~12000mm,而范围定尺长(zhang)度(du)为6000~8000mm或8000~10000mm。
可见,范围长度比定尺和倍尺长度要求宽松,但比(bi)通常(chang)长度加严很多,也会给生(sheng)产企业带来成材率的降低。因此生产企业提出(chu)加价是有道理(li)的,其(qi)加价(jia)幅度一般在(zai)基价上(shang)加价4%左右。
以上就(jiu)是国标304不锈钢管的交货长度,交货(huo)长度有通(tong)常长度、定尺长度、倍尺长度以及范(fan)围长度。当然,非(fei)标(biao)的304不锈钢管的长度是不定(ding)尺的。